2009年9月17日

個人特質表現在適當的地方即優點;個人特質表現在不恰當的地方即缺點。

個人特質表現在適當的地方即優點;個人特質表現在不恰當的地方即缺點。
出處:Janir chen
janir chen的email:janirme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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